瞿素芬在传达全国质量工作精神会议上的讲话070802

雷厉风行 全力以赴

打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攻坚战

瞿 素 芬

(二○○七年八月二日)

同志们:

全国质量工作会议于7月27日在北京召开。温家宝总理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温总理全面深刻地分析了当前质量工作,特别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对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吴仪副总理主持了会议,对认真贯彻落实温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出部署。李长江局长作会议的总结讲话,总结了会议的主要收获,强调了会议关于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工作措施,并对质检系统提出了具体要求。辽宁、上海、广东和海南等四个省(市)政府负责同志在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分别从加强出口食品质量安全;从源头抓质量,确保食品安全;坚持以质取胜,深入开展批假治劣;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等方面,介绍了他们的做法和经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和卫生、农业、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这次全国质量工作会议是《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实施以来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影响面最广、内容最为重要的会议,是在关键时候召开的重要会议,它对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我国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也为质监部门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提高社会地位和影响力、促进全省质监事业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契机。为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省局于7月30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对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于31日向金德水副省长作了专题汇报。我局提出的“五个一”的建议得到了金省长的肯定。“五个一”即:抓紧成立一个全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9月初召开一次全省质量工作会议;出台一个文件,即《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决定》;组织一次全省性的专项整治行动;争取解决一批人、财、物等实质性问题。

下面,我就全省质监系统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讲六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学习,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

这次会议是在今年3月份以来我国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被一些国家和媒体进行炒作,不少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出口产品采取一系列限制进口措施,不仅给我国出口企业造成很大损失,而且影响我国产品信誉,损害我国国际形象的背景下召开的。我国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被炒热,有着复杂的背景和原因。一是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设立标准、质量等技术壁垒,抓住个别有问题的产品对进口加以严格限制,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保护的一种新特点、新形式;二是境外一些媒体别有用心,不顾事实,以偏概全,蓄意炒作,企图对中国产品“妖魔化”;三是我们产品质量监管存在着薄弱环节,一些产品确实存在质量和安全问题,不少不法企业唯利是图,制假售假,授人以柄。利用我国产品质量,特别是食品安全问题大做文章,对我国出口产品实行限制,会成为今后对外贸易的一个突出问题。对此,我们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这次会议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突出作用:一是突出强调了政府对质量工作负总责、各部门履行职责、企业第一责任的原则;二是加强了质量法制建设,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下简称《特别规定》);三是重拳出击,开展一场以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四是打好一场舆论宣传的引导仗。

温总理强调指出,产品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国家形象,关系改革开放大局,必须高度重视,科学应对,加强工作,掌握主动。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总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在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艰苦努力下,我省质量监管及质量综合管理工作取得了不菲的成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和质量指数稳步提升,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有所好转。我省的质量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浙江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得到了国家总局的高度肯定和认可。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浙江的产品质量还是十分令人担忧。从面上情况看,近几年我们的监督抽查合格率一直在85%左右徘徊,食品及涉及健康安全类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尤为令人担忧。近几年来,浙江几乎每年都有被央视曝光的案件,对浙江产品的形象,对浙江质监系统的形象都造成了很大的损害。认识的深度决定行动的强度,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抓住这次千载难逢的机遇,乘势而上,顺势而进,将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将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上来,全面树立和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务实意识、创新意识和公仆意识,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全面提高我省产品的竞争力。当前,要雷厉风行地把这次会议贯彻好,充分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借这次会议的东风,把质量工作推向深入,抓大管小,抓最头痛的、危害最大的小企业小作坊,不能任由它们在眼皮底下制假售假。

二、迅速行动,全力以赴抓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严格按照《特别规定》,遵循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依法履职监管、企业主体责任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食品等产品质量的专项整治行动。当前,要突出重点,通过食品安全攻坚战、进出品产品安全阻击战、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产品安全保卫战等三大战役,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等生产经营企业,严厉查处危及人身安全的大案要案和重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有效遏制产品质量违法突发事件,使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首先,明确行动步骤和时间安排。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8月中旬开始至年底前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一是组织准备阶段(8月3日至15日)。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和工作任务。各单位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及举办专栏、专题访谈等形式,宣传《特别规定》和有关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法规,形成全社会广泛关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及时向社会公布本次行动的有关情况,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行动,积极鼓励投诉举报。二是行动实施阶段(8月15日至12月15日)。要动员各地政府统一组织对辖区内相关重点产品的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集中普查,并对集中普查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在普查过程中,要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发现证照不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证照。要动员和组织各方力量,横向联合、纵向联动、多管齐下、合力攻坚,进行声势浩大的整治行动。最后要结合整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打扶结合、着力治本的长效监管机制。三是总结阶段(12月15日至12月30日)。各县(市、区)要对行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于12月20日前报市;各市分析汇总后,于12月25日前报省;省政府于12月30日前将整治行动的总体情况报国务院。

其次,要突出重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区域是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重点对象是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强制性认证产品等与人身健康安全相关的重点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的小企业、小作坊以及销售点等。全省确定了衢州、湖州的白酒,杭州的蜜饯、味精,宁波的酱腌菜,台州的水产品,温州的低压电器、安全帽和头盔产品,金华的食品包装容器等为区域整治的重点;“两豆”(豆制品、豆芽)、饮用水、食用油等为整治的行业重点。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各自的整治重点。要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坚决取缔“三无”企业,坚决打掉一批违法企业。把小作坊作为整治的重中之重,对达不到质量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的必须限期整改;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不准进入放心店、便民店以及商场、超市销售;尤其要打击使用非食品和回收食品作原料,滥用添加剂等行为。
第三,要精心组织好三大战役。
1、打好食品安全攻坚战,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具体围绕三个方面展开:一是进一步推进食品“严打”行动。力争到年底前,应取证的食品企业全部取得生产许可证,不能按期取证的企业和城乡结合部以内的小作坊一律责令关停,城乡结合部以外的小作坊基本实现规范管理并有计划地逐年减少数量;二是切实抓好“两豆”专项整治。以解决“两豆”质量安全突出问题、推进生产方式变革为主线,认真落实玉环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和措施,整合系统内外的监管资源,齐抓共管,彻底消除“两豆”行业的安全隐患;三是加大高危食品的打假力度。以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食品)及在食品中掺杂使假为重点,加大对白酒、乳制品、饮用水、肉制品、味精、食用油、食品塑料容器等产品生产经营行业的打假力度,整治一个行业,提升一个产业。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加大对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产品的召回力度;建立和完善食品突发性事件的应对机制。目前,省局已拟定食品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具体由李局长进行布置。
2、打好进出口产品安全阻击战,把好厂门国门。加强与产品进出口国的标准衔接,进一步明确产品的安全要求;建立进出口产品的分类管理制度,严查产品进出口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建立进出口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不良记录档案。充分运用监督抽查的手段,加大对市场销售及国内分装的进口食品的质量抽查力度,及时曝光伪劣食品。同时,加强对出口食品尤其是既出口又内销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共同把好国门厂门,维护国家形象。
3、打好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产品安全保卫战,确保获证产品质量稳定。在许可证产品方面,重点组织四个专项检查:一是加强对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获证产品的专项检查;二是配合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对防爆电器获证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三是对全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获证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四是对摩托车头盔、安全帽获证企业组织专项检查。在强制性认证产品方面,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加强对低压电器、机动车零部件、玩具、装饰装修产品、插头插座、电线电缆、日用小家电等与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密切的产品认证质量执法监管,严厉查处未经认证出厂、销售和伪造、冒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开展认证产品关键元器件一致性执法检查。二是按照《产品质量法》和强制性认证产品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插头插座、电线电缆、电风扇、电热锅(电压力锅)的监督抽查和后处理工作,达到整治一类产品,提升一个产业的目的。三是严厉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咨询活动的违规行为。四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省建设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实施能效标识制度的冰箱、洗衣机、空调器等产品进行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有机、无公害、绿色农产品认证有效性的监管。
第四,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形成声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组织强有力的力量,切实保障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积极谋划,善加引导,扎扎实实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是一个热点问题,新闻媒体对此高度关注。为此,全省质监系统都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学会与媒体打交道,掌握信息时代的新闻宣传艺术。正如长江局长说的,在舆论问题上,要反对炒作,但要不怕炒作,关键是在各种舆论的声浪中,始终要有权威、有力、科学、理性的声音,让群众有安全感和信任感。当前,我们要打一场舆论宣传主动仗、引导仗,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一次主题为“质量安全伴我行”的舆论宣传活动。主要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注重正面宣传。选择一批质量过硬、信誉过硬的食品、农产品、出口产品的名优企业,组织各类媒体来进行采访,同时进一步宣传我省先进检验机构,使广大群众以及国外更多地了解我省的企业及产品的主流面,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二是要及时曝光违法企业。尤其是要加大小企业、小作坊的查处力度,通过暗访等手段,掌握违法事实,及时发布主动查处问题、改进工作的信息,牢牢把握舆论导向的先机。三是形成统一、科学、权威、高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要充分利用监督抽查数据,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可以采取分期分地区等方式进一步固定下来,一开始可以一周一次,过段时间后可以两周一次。四是稳妥处理突发事件。对媒体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要在逐一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持续发出权威声音,该澄清的澄清,该纠正的纠正。发生突发事件,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的配合下,快速反应,核准事实,统一口径,迅速稳妥发布信息,掌握舆论主导权。五是要大力宣传《特别规定》等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在组织学习研讨、全系统普学的基础上,通过印刷宣传册、分期分批培训食品企业主等形式并对外组织策划宣传,切实提高公众产品安全意识。并鼓励多种途径举报和投诉,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六是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系统的、全方位的宣传报道。使专项整治行动深入人心,并通过谋划与组织,重新树立群众的信任感和认同感。

四、重抓基层,加强基础,切实抓好监管能力建设

为了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级质监部门务必要强化标准化、市场准入、监督抽查、检验检测等基础性工作,为监管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要重心下移,加强基层质监队伍网络建设,切实提高全系统的监管能力。

1、加强市场准入工作。一是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二是严格许可证审查。从严把握审查标准,确保审查工作质量,做到宁缺勿滥。三是严格证后监管。加强对获证企业的专项检查和抽查工作,对达不到许可要求,存在严重问题的,责令停产整改,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许可证,并对存在严重不合格项的问题,查清原因,追究责任。四是切实加强企业年审报告制度。当年应接受年审企业的年审率达到90%以上。年审中对受审企业10%进行实地核查和抽样检测,对不按时年审或年审不合格,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申请的,由发证机关注销许可证。
2、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加大监督抽查的力度和覆盖面,使抽查基本涵盖所有食品种类和应抽查产品;对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加工口等高风险食品,加大抽查的频次,通过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对容易出问题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加强跟踪抽查,集中精力解决重点隐患。对国外关注的产品,特别是食品、农产品,在加大抽查力度的同时,加大后续监管力度。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对生产经营场所及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曝光,体现政府部门的引导作用。对重点关注产品进行跟踪监督抽查,大力加强产品质量预警、预测、预防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3、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要切实解决长江局长提出的“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检得慢”的问题。省、市两级的检验检测机构要查找与国内国际先进机构的差距,涉及安全健康类的,要想方设法配备管用的设备,即使进口的也要下决心购买,切实提高检验检测技术水平。县一级的检验检测机构主要是要做到食品安全项目的能力全覆盖,要消灭空白点(据不完全统计,还有17个县级局没有做到全覆盖)。另外,要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首先是严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准入制度。二是严肃查处未经计量认证或超越计量认证范围向社会提供公证检验服务,以及不按有关法规、标准规定开展检验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切实维护和确保检验工作的科学、准确和公正。

4、加强质量监管队伍建设。省局将进一步向省委省政府提出要求,要求增加质量监管人员编制,加强基层质监力量,争取在每个中心镇或工业重镇都设立质监工作站。进一步充实乡镇质监员力量,更好地发挥乡镇质监网络的作用。各级质监部门要学习海盐、慈溪、奉化等地的做法,向当地政府争取支持,强化基层质监队伍网络建设,不断壮大基层质量监管队伍。

五、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特别规定》

7月26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特别规定》。《特别规定》就在于特别二字,它是由国务院在特定时期、特定时间里制定的特别行政法规。

这个《特别规定》的亮点有这样几个方面:一是严格企业的行为规范,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如对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处罚,原有《产品质量法》等法规定最高罚款为违法货值金额的3倍,而这次的《特别规定》就明显加重处罚力度,规定除了没收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超过5000元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如对违法使用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此外,还有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对违法行为的不良记录制度等规定。二是要求生产经营者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承担的义务更加明确。规定了生产企业召回存在安全隐患产品的义务,规定了销售者停止销售存在安全隐患产品的义务,严格生产企业和销售者不履行处理存在安全隐患产品相关义务的法律责任等。三是对强化地方人民政府和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负总责,明确规定监督管理部门不作为的法律责任,强化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防止相互推诿。四是赋予监督管理部门在履行职责时制止、查处违法行为的,明确和补充了特别权力。如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等,这些规定是目前食品等产品方面所有行政法律、行政法规所没有的。

当前,全系统学习好、研究好《特别规定》是当务之急,特别是要研究《特别规定》有哪些地方是加严的,哪些地方比以往更加明确了,只有我们自己学习好、研究好这个《特别规定》,才能真正用好这把“尚方宝剑”。下一步,全省系统要广泛开展《特别规定》的学习活动。省局准备召集各地法制工作者进行一次系统宣讲培训,再通过法制工作者给各地的执法人员进行宣讲培训;同时向全系统和广大企业印发《特别规定》和相关内容小册子。以县为单位,对所有的食品企业主分期分批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同时要围绕实施《特别规定》,组织1—2次大的执法行动,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全面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即是一项当前紧迫的重要任务,又是一项长期艰巨的重大任务。当前,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责任,确保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动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质量工作和食品安全进一步放到重要议事日程,把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省政府即将成立全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省长任组长,农业、卫生、质监、检验检疫、经贸、工商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市、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领导力量到位,工作责任到位,监管措施到位。要全面落实质量工作、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将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逐项分解落实,逐级检查考核,确保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是要明确责任。要吃透《特别规定》的精神,切实承担起统筹协调的作用,协调各有关部门根据《特别规定》的要求,依据各自职责,明确责任,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农业部门要重点加强产地环境和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卫生部门要重点严格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加强监督检查;质监部门要重点加强生产许可证管理,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检验检疫部门要重点加强进出口产品管理;经贸(贸易)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把产业投入关;工商部门要重点依法取缔无照生产经营行为。通过有效地统筹协调,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心协力,共同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推行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提高行政执法的整体效能。整治行动中,凡发现违反《特别规定》的行为,属于其他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立即处理,不得推诿。

三是要加强基层执法把关能力和水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薄弱环节也在基层。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总体工作部署,省局党委研究决定,由局领导带队,从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以及各市局抽调优秀干部,组成工作组,深入基层一线,对重点地区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工作组主要任务是:搞好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指导开展集中整治,加强一线执法监管;实地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及时反馈情况,推动全省工作。工作组由省局领导带队,省局原则上抽调副处以上干部,总人数30人左右,各市局一共要抽调100名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弥补一线监管力量的不足。工作组分8个小组, 7个重点区域(衢州、湖州、杭州、宁波、台州、温州、金华)各1组,另外1组是综合督查组,负责全省面上的督导工作。

四是进一步完善质量工作的政策和机制。省局已建议省政府设立“省长质量奖”,要求省政府每年对在追求卓越质量中取得突出成绩的若干个企业给予嘉奖,树立一批我省质量管理的标杆企业;建议省政府尽快出台《关于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的若干意见》,全面加强我省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和公共安全等领域的标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我省企业的标准化水平,进而提高企业质量水平,推动创新强省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请求省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从明年开始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考核目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质量工作;要求加强基层质监力量,争取在中心镇及工业重镇设立质监所(站)。各市局也要做好相应的争取工作,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充实完善质量工作的政策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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